ICS13.340 7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3465—2009 呼吸防护用品 实用性能评价 Respiratory protective equipmentPractical performance evaluation methods 2009-04-01发布 2009-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23465—2009 前言 本标准参考了ISO169u0-7(zoo6)Seconddraftrespiratoryprotectivedevices—Methods of test Part 7:Practical performance test methods 和 BS EN 13274-2:2001 Respiratory protective devices Methods of TestPart 2:Practical performance tests。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个体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防化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3M中国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松涛、刘宝龙、杨文芬、李颖、姚红、袁晓华、田军、陆林、黄强, GB/T23465—2009 呼吸防护用品 实用性能评价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呼吸防护用品的实用性能评价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预防呼吸性危害的各类呼吸防护用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潜水呼吸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2903个体防护装备术语 GB/T5703一1999用于技术设计的人体测量基础项目 3术语和定义 GB/T12903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呼吸防护用品respiratoryprotectiveequipment;respiratoryprotectivedevice 呼吸器respirator 防御缺氧空气和(或)空气污染物进入呼吸道的防护用品。 3.2 实用性能practicalperformance 在模拟的典型作业或逃生活动条件下,对呼吸防护用品的评价。 3.3 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air-purifyingrespiratoryprotectiveequipment 能把吸入的作业环境空气通过净化部件的吸附,吸收,、催化或过滤等作用,除去其中有害物质后作 为气源的呼吸防护用品。 3. 4 自吸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non-poweredair-purifyingrespiratoryprotectiveequipment 自吸过滤式呼吸器airpurifyingrespirator(APR) 靠佩戴者呼吸克服部件阻力的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 3.5 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poweredair-purifyingrespiratoryprotectiveequipment 送风过滤式呼吸器poweredair-purifyingrespirator(PAPR) 靠动力(如电动风机或手动风机)克服部件阻力的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 3. 6 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atmosphere-supplyingrespiratoryprotectiveequipment 能使佩戴者呼吸系统与作业环境空气隔绝,靠本身携带的气源或者依靠导气管引人作业环境以外 的洁净气源的呼吸防护用品。 1 GB/T23465—2009 3.7 自给携气式呼吸防护用品self-containedbreathingapparatus(SCBA) 携气式呼吸器 佩戴者携带压缩空气瓶、氧气瓶或生氧装置等作为气源的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 3.8 供气式呼吸防护用品suppliedairrespiratoryprotectiveequipment 长管呼吸器suppliedairrespirator(SAR) 佩戴者靠呼吸或借助机械力通过导气管引人呼吸气体的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 3.9 逃生呼吸防护用品 escaperespiratoryprotective equipment 逃生呼吸器escaperespirtor 只用于从危险环境中逃生的呼吸防护用品。 4试验要求 4.1基本要求 应用本标准对某种呼吸器进行实用性能试验之前,应预先确定以下条件: 试验样品数量,参见附录A; a) 按照使用说明把试验呼吸器调整至可工作状态; c) 试验之前需要进行的其他任何测试或预处理; d) 试验温度和湿度; e) 受试者的选取与数量,参见附录A; 试验项目及试验顺序; g) 允许的与表1规定试验项目的偏离情况; h) 对试验中所有观测内容的具体要求; i) 合格与不合格的判据。 4.2受试者 4.2.1受试者选择 选择的受试者应具有与试验呼吸器同类型呼吸器的佩戴经验。试验前应核查受试者的病史,确保 受试者的身体状况可以从事此类试验,并满足试验的作业强度和相应要求 受试者应属于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适用人群。若某类呼吸器(如逃生呼吸器)规定适用于普通公 众,受试者应从相应的普通人群中选取 4.2.2受试者信息 应登记受试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身高、体重等信息。 应按GB/T5703一1999的定义或方法测量每个受试者的形态面长和面宽,并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4.3试验条件 试验温度为16℃~32℃,相对湿度30%~80%;并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如无特殊说明,本标准中除温度外的参数的容许偏差为士5%,试验温度容许偏差为士1℃。 5试验方法 5.1原理 受试者按照使用说明要求佩戴试验呼吸器样品后,在模拟使用条件下对试验呼吸器使用方便性、佩 戴舒适性、功能特性等进行的主观评价。 2 GB/T23465—2009 5. 2 试验呼吸器准备 试验前,应确认试验样品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试验前必须确认试验样品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没有使用危险。 5.3受试者的准备 受试者应预先阅读并理解试验呼吸器使用说明书:了解试验呼吸器涉及的评价项目内容和要求。 5.4试验项目 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试验项目见表1。 表1试验项目 编 号 试验项目及具体内容 静态试验:受试者保持舒适的坐姿,不进行任何作业活动。若适用时,试验呼吸器的部分功能组件可 E1 以放置适宜的位置,以便其重量不妨碍受试者 E2 快速行走试验:受试者在水平跑台上以正常姿势行走,行走速度为6.0km/h,持续时间为10min 屈身行走试验:受试者在水平跑台上以屈身姿态行走,屈身姿态高度控制为(1.3士0.2)m,持续时间为 E3 5min,行走总距离约140m 持续行走试验:受试者在水平跑台上以正常姿势行走,速度为6.0km/h,持续时间为空气呼吸器的允 E4 许作业时限或30min之中较短者 E5 慢跑试验:受试者在水平跑台上以正常姿势慢跑,速度为8.0km/h,总距离约133m E6 坡行试验:受试者在坡度为20%跑台以正常姿势行走,速度为2.4km/h,持续为2min E7 中速行走试验:受试者在水平跑台上以正常姿势行走,速度为4.0km/h.持续为4min 爬行试验:受试者在水平跑台上爬行,姿态高度控制为(0.7土0.05)m.持续时间为5min,总距离约 E8 70 m 管道试验:受试者在(0.70土0.05)m宽、4m长管道内爬行,管道顶板应低至限制受试者背负呼吸器, E9 而是摘下来,放在前面推或放在后面拉,但仍然通过呼吸器呼吸 攀爬试验:受试者以正常姿势爬上、爬下垂直竖梯,并从每侧通过460mm×460mm的孔洞一次,爬梯 E10 试验的总距离为20m 楼梯试验:受试者在一段包含楼道和楼梯的环境中行走23min,其中爬楼梯的高度控制为15m,爬梯 E11 速度约10m/min 装填试验:受试者向容积约8L的篮子装填试验物料,弯腰或跪地将试验物料装满篮子,然后站起将篮 E12 子内的试验物料倒人高度为1.5m的容器,在10min内重复大约20次。试验装置示意图见图1 E13 提拉试验:受试者利用定滑轮,从1.8m高度向下垂直拉动绳索以提升25kg的重物,重复30次 搬运试验:受试者将20个重12kg的沙袋运送10m距离后,依次码放在1.5m高平台上,每次搬运 E14 个沙袋 模拟作业试验:受试者在30min中连续、等间隔完成以下活动: 行走; E15 爬行; 携带质量7kg木块或类似物体,行走7m距离,搭建图2所示形状; 用绳索拖拉质量50kg重物 盘管试验-1:受试者尽量将呼吸器的供气长管(适用于直管式压缩空气管)盘成直径约750mm的圈, E16 然后拖动管子走开,直到试验负责人员能够检查,评价管子伸展情况,并记录发生的扭结程度 盘管试验-2:对螺旋状压缩空气管,受试者绕直径约2m的圆周走,顺时针走10圈,逆时针走10圈,使 E17 试验负责人员能够评价管子的性能并记录发生扭结的程度 E18 消防试验:受试者打开长度至少15m的消防水带,然后再卷起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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