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网
汕头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 (2005年4月29日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5年5月26日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 会议批准 根据2018年12月27日汕头市第十四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并 经2019年3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废止和修改 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 正 2020 年10月28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修订  2021年1月20日广东省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八次会 议批准) 第一条 为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规范雷电灾害管理 , 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灾害防 御活动。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雷电灾害防御活动,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 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 、 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等。 (二)雷电防护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成的,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 设施或者系统。 (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是指依法取得雷电防 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 第三条 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防治结合、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的领导,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建 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保障公共 安全。 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市、区(县)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 害防御规划时,应当纳入雷电灾害防御内容,包括防御原 则、目标、主要任务、防御设施建设和保障措施等。 第五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监督全 市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区(县)气象主管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管理 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未设立气象主管机构的 区(县),其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由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 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 村、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 理、城市管理等相关管理部门,按照 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共 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雷电灾害防御工 作。 第六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 及有关部门或者委 托专业机构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雷电灾害 分布情况、易发区域和 灾害风险评估等因素,划分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并 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 开展雷电灾害 防御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 意识和 自救互救能力。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他组织 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雷电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应急 演练。各级各类学校、幼托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应当采取多 种形式,宣传和普及雷电灾害防御知识。 鼓励志愿者参与雷电灾害防御 知识宣传、应急演练等活 动。第八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 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监测 网建设,建立完善雷电实时 监测和短时临近预警业务系统。 第九条 可能发生雷电灾害时,市、区(县)气象主管 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发布雷电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其 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 市、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城乡 显著位 置、交通枢纽、公共活动场所、户外旅游景点、重点工程所在 地、应急避难场所以及雷电灾害易发区域设立明显的雷电防 护警示标识,并结合实际设立雷电灾害预警 传播设施或者 利用现有的传播设施,及时准确传播雷电灾害预报预警信 息。 第十一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者或者承办者应当 将雷电影响因素纳入应急预案,并根据雷电灾害预 报预警 信息调整活动时间、活动方案或者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 下列场所或者设施,应当安装 符合国家有 关防雷标准的雷电防护装置: (一)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 类 防雷建筑物、构筑物; (二)石油、化工、燃气等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储运、 输送、销售等场所和设施,煤炭、电力主要生产设施和输 配 电系统;(三)邮电通信、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计算 机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 服务系统的主要设施 ; (四)体育场馆、影剧院、商场、宾馆、医院、学校、车站、 机场、露天的大型娱乐、游乐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员密 集场所; (五)农村雷电灾害风险等级 较高的村民集中居住区 和种养殖区;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 场 所或者设施。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 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设 计、施工, 可以由取得相应建设、公 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 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 承担。 第十四条 气象主管机构依法负责下列工 程、场所的雷 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民 用爆炸物品、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 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 场所; (三)雷电风险高 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 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未 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雷电防 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 和竣工验收备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 进行监管。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含有油库、气库、 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化等易燃 易爆附属工程的,其主体工程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和 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其易 燃易爆附属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装置设 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由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 建设工程的主管部门,依法负责相应领域内建设工 程的防 雷管理。 第十六条 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 谁审批、谁负责、谁监 管的原则履行建设工程防雷监管职责。 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以 及业主单位等应当 履行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 任。 第十七条 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建设 项目开工后,建 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根据工 程施工进度进行检测。隐蔽 工程在隐蔽前,应当经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的检测并 形成验收文件。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 技术 规范标准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服务,并对检测数据和结 果负责。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要 求建 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归档文件收集应当与检测工作同步 进行,不得事后补编。 第十八条 已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的所有权人或 者使用权人应当做好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 维护工作,委托 有相应资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 每年检测一次。雷电防 护装置检测机构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后,应当在检测完毕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经检测不合格的,应 当提出整改意见。雷电防护装置所有权人或者 使用权人应当 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提 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消 除隐患。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炸 物品、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 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 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 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 且没有防雷 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雷电灾害发生后,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立 即 组织防雷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雷电灾害调查,并及时作 出鉴 定报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 情况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 府和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 报告。 遭受雷电灾害的组织和 个人、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 配合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对雷电灾害 进行调查和鉴定。 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部门和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置工作。 第二十条 鼓励和支持相关部门与保险行业加强合作 , 探索符合本地特点的巨灾保险险种、机制和模式。 遭受雷电灾害的组织和 个人因保险理赔需要气象灾害 证明的,灾害发生地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 免费为其出具。 第二十一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 同住房城乡建设、应 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多部门联合 执法协作机制,提高 执法信 息共享水平,增强防雷安全行政执法有效性,依法纠正和 查处影响防雷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与应 急管理等部 门的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 深化气象为安全生产 服务保障 工作,督促相关行业和部门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 责任制,预防气象生产安全 事故和气象因素直接造成的相

.pdf文档 法律法规 汕头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2021-02-01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0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0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汕头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2021-02-01 第 1 页 法律法规 汕头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2021-02-01 第 2 页 法律法规 汕头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2021-02-01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3-12-24 04:53:26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