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061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2014-04-29发布 2014-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用香精。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食品用香精
由食品用香料和(或)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与食品用香精辅料组成的用来起香味作用的浓缩调配混
合物(只产生咸味、甜味或酸味的配制品除外),它含有或不含有食品用香精辅料。通常它们不直接用于
消费,而是用于食品加工。
注1:应严格区分食品用香精和调味品,调味品是食品中的一类,一般可直接食用。食品用香精可以是调味品很小
的组成部分。
注2:食品用香精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2.2 食品用香精辅料
对食品用香精生产、储存和应用所必需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所加的食品添加剂(增味剂、酸
度调节剂除外)在最终加香产品中无功能。
2.3 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
为食品香味特性而制备的一种产品或混合物。它是以食材或食材组分经过类似于烹调的食品制备
工艺制得的产品。
2.4 试样
从所抽取的样品中取出供检测用的样品。
2.5 标准样品
企业技术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对样品进行检定和评香,确定为检验用标准样品。
2.6 液体香精
以油类或油溶性物质为溶剂、以水或水溶性物质为溶剂的香精。常温下一般为液体。
2.7 乳化香精
经乳化均质得到的水包油的香精。
2.8 浆(膏)状香精
以浆(膏)状形态出现的各类香精。
1GB30616—20142.9 拌和型粉末香精
香气和(或)香味成分与固体粉末载体拌合在一起的粉末状香精。
2.10 胶囊型粉末香精
香气和(或)香味成分以芯材的形式被包裹于固体壁材之内的颗粒型香精。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食品用香精使用的各种香料应符合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
食用酒精应符合GB10343《食用酒精》的规定,植物油应符合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
油卫生标准》的规定。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香精辅料名单见附录A。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状a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 附录B中B.1
香气 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 GB/T14454.2
香味b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 B.2
a在贮存期中,部分产品会呈轻度浑浊、沉淀或变色现象,应不影响使用效果。
b香味的测定不适用于以动植物油为溶剂的产品。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液体香精 乳化香精浆(膏)
状香精粉末香精
拌和型胶囊型检验方法
相对密度(25℃/25℃或
20℃/20℃或20℃/4℃)D标样±0.010 — GB/T11540
折光指数(25℃或20℃) n标样±0.010 — GB/T14454.4
水分/% ≤ — 20.015.0GB5009.3及B.3
过氧化值a/(g/100g)≤ 0.5 —GB/T5009.37—
2003中4.2.1
粒度(规定范围) —≤2μm并均匀
分布c— ≥90.0%B.4
2GB30616—2014表2(续)
项 目 液体香精 乳化香精浆(膏)
状香精粉末香精
拌和型胶囊型检验方法
原液稳定性 — 不分层 — B.5
千倍稀释液稳定性d — 无浮油、无沉淀 — B.6
重金属(以Pb计)含量/≤
(mg/kg)10 GB/T5009.74
砷(以As计)含量≤3mg/kg(对含有来自海产品成分的食品用香精只测定无机
砷含量,无机砷含量应≤1.5mg/kg)GB/T5009.11或
GB/T5009.76
甲醇含量b/% ≤ 0.2 — GB/T7917.4
注:相对密度、折光指数、水分、粒度、原液稳定性、千倍稀释液稳定性为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项
目,每年进行一次。
a过氧化值的测定只适用于动植物油含量≥20%的产品。
b甲醇含量的测定只适用于食用酒精含量≥20%的产品。
c乳化香精的粒度只适合于饮料用乳化香精。
d千倍稀释液稳定性只适合于饮料用乳化香精。
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液体香精乳化香精浆(膏)
状香精粉末香精
拌和型胶囊型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CFU/g或CFU/mL) — ≤5000 ≤30000 GB4789.2
大肠菌群/(MPN/g或MPN/mL) — ≤3.6 ≤15 GB4789.3
4 标签
按照GB299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进行标示,凡含有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
的产品不测相对密度和折光指数,其产品标签的配料清单中应标示“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对含有来
自海产品成分的食品用香精应在产品标签上注明本产品含有海产品成分。
5 其他
根据工艺需要,食品用香精中可以使用GB2760中允许使用的着色剂、甜味剂和咖啡因,但加入的
品种和添加量应与最终食品的要求相一致。
3GB30616—2014
GB 3061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第1号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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