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7.010
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0665—2015
代替GB20665—2006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
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Minimumallowablevaluesofenergyefficiencyandenergyefficiencygrades
fordomesticgasinstantaneouswaterheatersandgasfiredheatingand
hotwatercombi-boilers
2015-05-15发布 2016-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4.3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0665—2006《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与GB20665—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范围中将“本标准适用于热负荷不大于70kW的热水器和采暖炉”更改为“本标准适用于仅以
燃气作为能源的热负荷不大于70kW的热水器和采暖炉”;
———引用标准中增加了GB25034《燃气采暖热水炉》、CJ/T336《冷凝式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
CJ/T395《冷凝式燃气暖浴两用炉》;
———第4章中增加了“4.1 基本要求”;
———表1中各个级别的最低允许能效指标由原来固定的针对额定负荷和部分负荷热效率的单一限
值变为只限定这两个热效率值的较大值下限和较小值下限;
———试验方法中除了要按GB6932《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的要求进行外,还增加了按照GB25034
《燃气采暖热水炉》、CJ/T336《冷凝式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CJ/T395《冷凝式燃气暖浴两
用炉》的相关要求的内容。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
督检验中心(佛山)、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迪森家用锅炉制造有限公司、艾欧史密斯(中
国)热水器有限公司、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
司、威能(北京)供暖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林内有限公司、国际铜业协会(中国)、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方太厨具有限公司、能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伟、陈海红、刘彤、林力、钟家淞、楼英、毕大岩、胡定钢、郑涛、梁国荣、盖新峰、
徐蔚春、申隽、易洪斌、徐德明、张坤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0665—2006。
ⅠGB20665—2015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
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含冷凝式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以下简称热水器)和燃气采暖
热水炉(含冷凝式燃气暖浴两用炉,以下简称采暖炉)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能效等级、试验方法和
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仅以燃气作为能源的热负荷不大于70kW的热水器和采暖炉。
本标准不适用于燃气容积式热水器。
本标准所指燃气应符合GB/T13611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932—2001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GB/T13611 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
GB25034—2010 燃气采暖热水炉
CJ/T336—2010 冷凝式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CJ/T395—2012 冷凝式燃气暖浴两用炉
3 术语和定义
GB6932、GB25034、CJ/T336和CJ/T39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热水器和采暖炉能效限定值 minimumallowablevaluesofenergyefficiencyfordomesticgasin-
stantaneouswaterheatersandgasfiredheatingandhotwatercombi-boilers
按照规定的试验条件,热水器和采暖炉应达到的最低热效率值。
3.2
热水器和采暖炉节能评价值 evaluatingvaluesofenergyconservationfordomesticgasinstantaneouswater
heatersandgasfiredheatingandhotwatercombi-boilers
按照规定的试验条件,节能热水器和节能采暖炉应达到的最低热效率值。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本标准所适用的热水器和采暖炉应分别符合GB6932—2001、GB25034—2010、CJ/T336—2010
和CJ/T395—2012的规定。
1GB20665—2015
4.2 能效等级
热水器和采暖炉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1级能效最高。各等级的热效率值不应低于表1的规定。
表1中的η1为热水器或采暖炉额定热负荷和部分热负荷(热水状态为50%的额定热负荷,采暖状态为
30%的额定热负荷)下两个热效率值中的较大值,η2为较小值。当η1与η2在同一等级界限范围内时判
定该产品为相应的能效等级;如η1与η2不在同一等级界限范围内,则判为较低的能效等级。
表1 热水器和采暖炉能效等级
类 型热效率值
η/%
能效等级
1级 2级 3级
热水器η1 98 89 86
η2 94 85 82
采暖炉热水
采暖η1 96 89 86
η2 92 85 82
η1 99 89 86
η2 95 85 82
注:能效等级判定举例:
例1:某热水器产品实测η1=98%,η2=94%,η1和η2同时满足1级要求,判为1级产品;
例2:某热水器产品实测η1=88%,η2=81%,虽然η1满足3级要求,但η2不满足3级要求,故判为不合格
产品;
例3:某采暖炉产品热水状态实测η1=98%,η2=94%,热水状态满足1级要求;采暖状态实测η1=100%,
η2=82%,采暖状态为3级产品;故判为3级产品。
4.3 能效限定值
热水器和采暖炉能效限定值为表1中能效等级的3级。
4.4 节能评价值
热水器和采暖炉节能评价值为表1中能效等级的2级。
5 试验方法
5.1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的试验条件除符合以下条件外,其他试验条件应符合GB6932—2001的有关
规定。
a) 试验室环境温度为20℃±5℃;
b) 进水口冷水温度为20℃±2℃。
测定额定热负荷热效率时,试验方法按GB6932—2001的表26进行。测定50%的额定热负荷热
效率时,调节出水温度比进水温度高20K±1K,其他试验方法按GB6932—2001的表26进行。
2GB20665—2015
GB 20665-2015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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