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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 100 CCS U 09 CB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CB/T 4554XXXX 船舶制造舱室通风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cabin ventilation in shipbuilding (报批稿) 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XX - XX 实施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CB/T 4554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靖瑶、吴修华、王麟、费翔、马炜鹏、李倩倩、匡文琪、胡杰鑫、老轶佳、 李巧平、高道清、殷涛、王明皓。 I CB/T 4554—XXXX 船舶制造舱室通风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船舶制造舱室通风的管理职责、通风设备安全要求、通风设计要求、作业前安全管理 要求、作业中安全管理要求、作业后安全管理要求、应急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船舶制造过程舱室临时通风设计和通风设备安装使用等作业安全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0871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AQ302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管理职责 4.1工艺设计部门 工艺设计部门的职责应包括: a)负责编制通风工艺方案; b)负责舱室通风工艺方案技术交底, 4.2设备设施管理部门 设备设施管理部门的职责应包括: a)负责制定通风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负责制定通风设备的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保障通风设备安全技术性能; b)1 c)负责对通风设备的日常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应包括: a)负责对通风工艺方案中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通风作业相关部门进行履职监 督; b)负责对舱室通风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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