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_11.020 C 05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1709.22—2013 针灸技术操作规范 第22部分:刮痧 Standardized manipulations of acupuncture and moxibustion- Part 22:Scraping therapy 2013-12-31发布 2014-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21709.22—2013 前言 GB/T21709《针灸技术操作规范》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艾灸; 第2部分:头针; 第3部分:耳针; 第4部分:三棱针; 第5部分:拔罐; 第6部分:穴位注射; 一第7部分:皮肤针; 第8部分:皮内针; 第9部分:穴位贴敷; 第10部分:穴位埋线; 第11部分:电针; 第12部分:火针; 第13部分:芒针; 一第14部分:针; 第15部分:眼针; 第16部分:腹针; 第17部分:鼻针; 第18部分:口唇针; 第19部分:腕踝针; 第20部分:毫针基本刺法; 第21部分:毫针基本手法; 第22部分:刮痧。 本部分为GB/T21709的第2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针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5)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负责起草,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金生、刘智斌、王莹莹、王敬、杨金洪、雷正权、姜爱平、陈枫、刘冬霞、王昕、 皆明杰、咎强、胡俊霞。 I GB/T 21709.22—2013 针灸技术操作规范 第22部分:刮痧 1范围 GB/T21709的本部分规定了刮痧的术语和定义、手法、操作步骤与要求、注意事项与禁忌。 本部分适用于刮痧技术操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886—2005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GB/T21709.4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第4部分:三棱针 GB/T21709.5 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第5部分:拔罐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刮痧 5scrapingtherapy 用特制的器具,依据中医经络穴理论,在体表进行相应的手法刮拭,以防治疾病的方法。 3.2 刮痧板 utensil for scraping 由牛角、砭石、陶瓷、玉石等质地坚硬的材质制成的板状器具,是刮痧的主要工具。 3.3 刮痧介质 medium for scraping 刮痧时涂抹在刮拭部位的润滑护肤增效制剂,如刮痧油、刮痧乳等。 3.4 出痧 eruption 刮痧后皮肤出现潮红、紫红色等颜色变化,或出现栗粒状、丘疹样斑点,或片状、条索状斑块等形态 变化,并伴有局部热感或轻微疼痛。 4操作步骤与要求 4.1施术前准备 4.1.1器具 根据病症和刮痧部位的不同,选择相应的刮痧板和刮痧介质。刮痧板材质应对人体无毒副作用,应 符合GB/T16886一2005的要求。常用刮痧板和刮痧介质的种类参见附录A。 1 GB/T21709.222013 4.1.2部位 刮痧时选取适当的刮痧部位,以经脉循行和病变部位为主,常刮部位有头、颈、肩、背、腰及四肢等。 施术部位应尽量暴露,便于操作。 4.1.3体位 根据病症特点、刮痧部位和患者体质等方面,选择患者舒适持久、术者便于操作的治疗体位。常用 的刮痧体位参见附录B。 4.1.4环境 刮痧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温度适中,以患者感觉舒适为宜。 4.1.5消毒 4.1.5.1刮痧板 刮痧板使用后应及时消毒,不同材质的刮痧板应用不同的消毒方法,其中: a) 水牛角刮痧板宜用1:1000的新洁尔灭或75%医用乙醇或0.5%的碘伏进行擦拭消毒; b)砭石、陶瓷、玉石刮痧板除可按a)擦拭消毒,还可高温、高压或煮沸消毒。 4.1.5.2部位 刮痧部位应用热毛巾,或一次性纸巾,或75%乙醇棉球,或生理盐水棉球进行清洁或消毒。 4.1.5.3术者 术者双手应用肥皂水或洗手消毒液清洗干净,或用75%乙醇棉球擦拭清洁。 4.2 施术方法 4.2.1 刮痧基本方法 4.2.1.1# 握持刮痧板方法 根据所选刮痧板的形状和大小,使用便于操作的握板方法。一般为单手握板,将刮痧板放置掌心, 由拇指和食指、中指夹住刮痧板,无名指和小指紧贴刮痧板边角,从刮痧板的两侧和底部三个角度固定 刮痧板。刮痧时利用指力和腕力调整刮痧板角度,使刮痧板与皮肤之间夹角约45°,以肘关节为轴心, 前臂做有规律的移动。 4.2.1.2涂抹刮痧介质 取适量刮痧介质,置于消毒后的拟刮拭部位,用刮痧板涂抹均匀。 4.2.1.3刮痧的次序 选择刮痧部位顺序的总原则为先头面后手足,先背腰后胸腹,先上肢后下肢,逐步按顺序刮痧。全 身刮痧者,顺序为头、颈、肩、背腰、上肢、胸腹及下肢;局部刮痧者,如颈部刮痧顺序为头、颈、肩、上肢;肩 部刮痧顺序为头、颈、肩上、肩前、肩后、上肢;背腰部刮痧顺序为背腰部正中、脊柱两侧、双下肢。 SAG GB/T21709.22—2013 4.2.1.4刮痧的方向 总原则为由上向下、由内向外,单方向刮拭,尽可能拉长距离。头部一般采用梳头法,由前向后,或 采用散射法,由头顶中心向四周;面部一般由正中向两侧,下颌向外上刮拭;颈肩背腰部正中、两侧由上 上向下,逐步由内向外扩展;四肢宜向末梢方向刮拭。 4.2.1.5刮痧的补泻方法 刮痧的补泻方法为临床常用的综合手法,可分为: a)刮痧补法:刮痧时,刮痧板按压的力度小,刮拭速度慢,刮拭时间相对较长。宜用于体弱多病、 久病虚弱的虚证患者,或对疼痛敏感者等; b) 刮痧泻法:刮痧时,刮痧板按压的力度大,刮拭速度快,刮拭时间相对较短。宜用于身体强壮、 疾病初期的实证患者以及骨关节疼痛患者; c) 刮痧平补平泻法:介于刮痧补法和刮痧泻法之间。刮痧时,刮痧板按压的力度和移动速度适 中,时间因人而异。宜用于虚实夹杂体质的患者,尤其适宜于亚健康人群或健康人群的保健 刮痧。 4.2.1.6 刮痧的时间 刮痧的时间包括每次治疗时间、刮痧间隔和疗程: a)每个部位一般刮拭20次~30次,通常一名患者选3个~5个部位;局部刮痧一般10min~ 20min,全身刮痧宜20min~30min; b)两次刮痧之间宜间隔3d~6d,或以皮肤上痧退,手压皮肤无痛感为宜,若刮痧部位的痧斑未 退,不宜在原部位进行刮拭; c) 急性病痊愈为止,一般慢性病以7次~10次为一疗程。 4.2.1.7司 刮痧的程度 刮痧的程度包括刮拭的力量强度和出痧程度: a)i 刮痧时用力要均匀,由轻到重,先轻刮6次~10次,然后力量逐渐加重,尤其是经过穴位部位 以患惠者能够耐受为度,刮拭6次~10次后,再逐渐减力,轻刮6次~10次。每个部位刮拭约 20次~30次,使患者局部放松,有舒适的感觉为宜; b)一般刮至皮肤出现潮红、紫红色等颜色变化,或出现栗粒状、丘疹样斑点,或片状、条索状斑块 等形态变化,并伴有局部热感或轻微疼痛。对一些不易出痧或出痧较少的患者,不可强求 出痧。 4.2.2刮痧手法 根据病症和刮痧部位的不同,刮痧操作的力量大小、速度快慢、刮方向、刮痧板边角接触的部位以 及刮痧配合手法应有所不同,刮痧手法见附录C。 4.2.3常用部位的刮痧方法 人体头部、颈部、肩部、背腰部、胸部、腹部和四肢部位的刮痧方法见附录D。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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