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160 X 87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606.4—2005 代替GB5606.4—1996 卷烟 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 CigarettesPart 4: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ense evaluation 2005-09-01实施 2005-06-1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5606.4—2005 前言 GB5606《卷烟》分为六个部分: 第1部分:抽样; 第2部分:包装标识; 第3部分:包装、卷制技术要求及贮运; 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 一第5部分:主流烟气; 第6部分:质量综合判定。 本部分为GB5606的第4部分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部分代替GB5606.4—1996《卷烟 感官技术要求》。 本部分与GB5606.4—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取消了卷烟类型; 增加了卷烟价类,并按价类分别提出了技术要求; 对各项目技术要求的分数进行了调整。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4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钟祥、罗登山、雷樟泉、刘建福、张映、武怡、王志韬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5606—1985; —GB5606.4—1996. 1 GB5606.4—2005 卷烟 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 1范围 GB5606的本部分规定了卷烟感官质量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各种香味风格的卷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560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5606.1卷烟第1部分:抽样 GB/T16447烟草及烟草制品调节和测试的大气环境(GB/T16447—2004,ISO3402:1999, IDT) 3要求 3. 1 卷烟感官质量判分标准由表1给出。术语由附录A(规范性附录)给出。 表 1 卷烟感官质量评判标准 光泽 香气 谐调 杂气 刺激性 余味 分数 最高 最高 最高 最高 最高 段 指标 指标 指标 指标 指标 指标 分值 分值 分值 分值 分值 分值 光泽 香气丰 纯净、 谐调 32 无杂气 12 无刺激 20 25 油润 满、细腻 舒适 香气充 光泽较 微有 略有 较净、 II 足、稍 较谐调 10 17 22 28 杂气 刺激 较舒适 油润 粗糙 香气淡 光泽较 略有 较有 II 薄、较 24 尚谐调 8 15 20 3 暗淡 杂气 刺激 尚舒适 粗糙 3.2卷烟感官质量依价类按一类、二类与三类、四类与五类卷烟分别提出技术要求,其相应价类最低质 量分数由表2给出。卷烟价类以国家烟草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为依据。 表2各价类卷烟感官最低质量分数 价类 一类 二类与三类 四类与五类 分数 ≥85 ≥75 ≥60 3.3感官质量缺陷均为A类,即严重质量缺陷。包括: 感官质量得分低于相应价类所要求的最低质量分数; 有明显异味或霉变。 GB5606.4—2005 4试验方法 4. 1 按GB/T5606.1抽取实验室样品,制备试样。 4.2评吸前应按GB/T16447调节样品水分。 4.3 感官采用暗评记分方法,由表3给出。参加评吸人数每次不少于七人。生产企业亦可采用明评。 表3卷烟感官质量检验原始记录 光泽 香气 谐调 杂气 刺激性 余味 项目 5 32 6 12 20 25 II 合计 样品 牌别 32 28 24 5 12 10 20 17 15 25 6 22 20 编号 评吸者: 年 月 日 5检验规则 5. 1 感官质量记分采用百分制,最高分数为100分。 5.2各项目均以0.5分为记分单位。 5.3在对光泽、香气、谐调、杂气、刺激性、余味六个项目评吸记分时,每个项目质量达到相应项目的要 求,则相应记分。 5.4结果统计 5.4.1按式(1)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精确至0.01。 ZX X, = .(1) n 式中: ZX—某单项得分加和; n一参加评吸人数; X—某单项平均得分。 5.4.2感官质量得分以各单项平均得分之和表示,精确至0.1。 5.5感官质量若出现A类质量缺陷项,则判定该批卷烟为不合格品。 2 GB5606.4—2005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术语 A. 1 香味flavour 令人感到愉快舒适的气息和味觉的总称,是人们觉和味觉的综合感受。 A.2 油润oily 烟丝光泽鲜明,有油性而发亮, A.3 香气aroma 卷烟烟气本身所固有的烟草特具的芳香。 A, 4 丰满abundant and full body 香气丰富而饱满。 A.5 细腻smooth 烟气粒子细微而滑润。 SAC A.6 充足 richness 香气的量多而又无所欠缺,但不是丰满的, A. 7 粗糙harshness 烟气的特点而言,在感觉上产生一种颗粒状的、毛毛的、不太舒适的感觉。 A.8 harmony 谐调 香气和谐一致,感觉不出其中某一单体的特性。如加香、加料与烟香调和,叶组配方调和 A.9 杂气offensivetaste 不具有卷烟本质气味的,轻微的和明显的不良气息。如青草气、生杂气、木质气、枯焦气、松脂气、花 粉气、地方性杂气及呛人的气息等 A. 10 刺激性irritancy 烟气对感官上所造成的轻微和明显的不适感受。如对鼻腔、口腔、喉部的冲刺,毛棘火燎等。 A. 11 余味after taste 烟气从口腔、鼻腔呼出后,遗留下来的味觉感受。包括舒适程度、干净程度和干燥感。 A. 12 纯净purityandcleanness 口腔内各部位纯正不杂而洁净。
GB 5606.4-2005 卷烟 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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