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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20.99 Z 10 DB61 陕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1/T 1247—2019 煤矿地下水监测规范 Standard for Groundwater monitoring in Coal mine 2019 - 06 - 25 发布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07 - 25 实施 发 布 DB61/T 1247—2019 目 次 前 言 .............................................................................. II  引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1  5 要求 .............................................................................. 2  6 监测资料整理与归档 ................................................................ 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煤矿泉流量监测站点设计格式 ...................................... 8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煤矿地下水监测井设计格式 ....................................... 10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煤矿地下水监测原始记载表 ....................................... 16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煤矿地下水监测统计资料 ......................................... 20  I DB61/T 1247—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陕西省地质调查院提出。 本标准由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立民、仵拨云、孙魁、彭捷、李成、李芳。 本标准由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电话:029-87851090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北路100号 邮编:710054 II DB61/T 1247—2019 引 言 煤矿地下水监测是开展煤矿区水文地质基础研究、地下水动态、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水资源的 基础工作,也是煤矿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工作。 为了适应陕西省省情,符合陕西境内煤矿地下水监测需求,建设高质量的陕西省煤矿地下水监测网, 积极推进全省地下水监测网(点)建设,提升全省煤矿地下水保护工作,需要对我省煤矿地下水监测目 标层、监测网布设、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数据采集与传输、数据分析利用等工作进行规范,掌握 我省煤矿地下水动态特征,促进煤矿生态文明建设。 III DB61/T 1247—2019 煤矿地下水监测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地下水监测总则、要求、监测资料整理与归档。 本标准适用于在建、生产的煤矿地下水监测,闭坑煤矿可参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 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DZ/T 0270—2014 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 SL 24—1991 堰槽测流规范 SL 183—2005 地下水监测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煤矿 coal 人类在富含煤炭的矿区开采煤炭资源的区域。 3.2 煤矿地下水监测 groundwater monitoring in mine 按照一定时间频率和技术要求,对煤矿境界内代表性的井、泉、钻孔等进行水位、水质、水温、流 量等动态要素观测、记录和资料整理。 3.3 含水层 aquifer 能够透过并给出相当数量水的岩土层。 3.4 监测目标层 target aquifer of monitoring 受煤矿开采影响的含水层、含水层组或含水层段。 4 总则 1 DB61/T 1247—2019 4.1 监测目标层分类 监测目标层分为: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层、第四系黄土层、第四系萨拉乌苏组、风化基岩、烧变岩、 白垩系洛河组、侏罗系直罗组、侏罗系延安组、石炭系太原组、奥陶系峰峰组、奥陶系马家沟组等含水 层。 4.2 监测内容 煤矿境界内地下水监测对象为有代表性的泉、井和钻孔,监测内容包括监测站点高程测量、水位监 测、泉流量监测、水温监测、水质监测。 4.3 地下水监测方案编制 煤矿地下水监测方案内容包括:目的、任务、自然地理、水文地质条件概况、水资源开发利用、水 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问题、监测站(点)布置、技术要求、工作方法、工作量、仪器设备说明、人 员组织、经费预算,及相关图件。 4.4 监测站点建设原则 4.4.1 4.4.2 4.4.3 4.4.4 4.4.5 4.4.6 4.4.7 4.4.8 5 监测站(点)的建设应坚持一站(点)一设计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分类设计,统一编码。 监测站(点)分布及密度应能够控制矿区地下水流场。 监测站(点)应设置在不受煤炭采掘破坏的部位。 多个目标含水层应实行分层监测。 监测站(点)不得作为供水井,应建设保护装置。 监测站(点)应进行坐标、高程测量和安装地下水自动化监测仪。 矿应做好监测站(点)日常维护与运行。 监测站(点)建设资料、监测数据应由专人负责。 要求 5.1 监测站(点)布设 5.1.1 监测站(点)应分别沿着平行和垂直于地下水流向的监测线布设。 5.1.2 在因采空区而形成水位下降漏斗的区域内,监测站(点)应穿过漏斗中心按十字形或放射状布 设监测线,其长度应超过漏斗范围。 5.1.3 监测站(点)应建设在煤矿疏干排水对地下水影响范围之内,每个煤矿监测站(点)不得少于 3 个。 5.1.4 监测站(点)选址应考虑监测井施工通道及水电、监测站(点)后期保护及监测长期运行等因 素。 5.1.5 监测站(点)的位置应布设在采动对含水层的影响半径内,且能够长期实时监测到地下水位变 化的稳定地段。 5.2 泉流量监测站(点)建设 5.2.1 泉流量监测站(点)采用堰槽法量测。泉流量小于 40L/s,应使用三角堰;泉流量大于 40L/s, 应使用矩形堰。 5.2.2 堰槽的修建、安装、维护应符合 SL 24—1991 要求。 5.2.3 泉流量监测站(点)应建设保护设施;样品采集、站点基本情况按照附录 A 执行。 2 DB61/T 1247—2019 5.3 监测井建设 5.3.1 深度 5.3.1.1 潜水监测井,应凿穿整个含水层(组),终孔位置为潜水含水层底界不小于 5m,不得凿穿隔 水层。 5.3.1.2 承压水监测井,含水层厚度小于 20m 时,应凿穿整个含水层(组),不得揭露到下伏含水层; 大于 20m 时,应凿至该含水层(组)顶板以下不小于 20m。 5.3.1.3 承压水水头高出地表时,应在监测井内安装水压力计,并做好防水防冻措施。 5.3.2 钻孔结构 5.3.2.1 钻孔直径应满足抽水试验要求。 5.3.2.2 松散层监测井成井孔壁与管壁的环状间隙≥100mm,保证砾料层厚度;基岩监测井成井孔壁与 管壁的环状间隙一般为 75mm~100mm。 5.3.2.3 松散层监测井应采用一径成孔,成孔直径≥375mm;基岩监测井松散层成孔直径≥375mm,基 岩井径≥219mm。 5.3.3 设计与施工 5.3.3.1 监测井的设计按表 B.1 的要求执行。 5.3.3.2 监测井的钻探施工、水文物探测井、成井、止水、抽水试验、水样采集和高程测量按照 DZ/T 0270—2014 要求执行。 5.3.3.3 监测井的抽水试验、样品采集记录格式见表 B.2、表 B.3、表 B.4、表 B.5、B.6。 5.3.3.4 监测井基本信息表见表 B.7。 5.3.4 保护 5.3.4.1 监测井应安装保护设施,满足水准点测量和监测数据传输要求。 5.3.4.2 监测井的保护设施包括井台、监测井房或专用井口保护装置、标识牌,设置防晒、防冻措施。 5.3.4.3 监测井井台应为圆柱体混凝土台,高度≥500mm,直径 500mm,地下深度≥300mm,见图 1。 5.3.4.4 井口保护装置使用钢板制作,厚度≥6mm,与井台基座固定平稳,高度≥300mm,直径≥350mm; 保护装置内部应能安装自动化监测仪主机,顶部镶嵌 8mm 厚度尼龙板,保障信息传输;应设计锁固装置, 配备专用开锁工具。 3 DB61/T 1247—2019 300mm 保护铁箱 仪器主机 500mm 水泥柱 井管 电缆 地面 300mm 地面 水面 仪器探头 图1 井口专用保护装置示意图 5.3.4.5 监测井保护井房应具备防盗、防水、防寒、防雷电等功能。井房外墙镶嵌警示保护牌,包括: 警示语、监测井编号、监测井所属煤矿、主管部门、监管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见图 2。 400mm 监测井统一编号: 地下水监测井属公益性设施,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取水、侵占、毁坏、移动,违者 必究。 主管部门: 所属矿山: 监管单位: 联系电话: 600mm 图2 5.4 监测仪器 5.4.1 5.4.2 5.4.3 5.5 监测井房外墙警示牌示例 监测井所用仪器应为自动化监测仪,具备水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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