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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00 A 12 贵 DB52 州 省 地 方 标 准 DB 52/T 1161—2016 贵州省旅游购物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 2016 - 11 - 15 发布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 05 - 14 实施 发 布 DB52/T 1161—2016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5 区位交通要求 ...................................................................... 2 6 硬件设施要求 ...................................................................... 3 7 安全要求 .......................................................................... 5 8 卫生要求 .......................................................................... 5 9 环境要求 .......................................................................... 6 10 旅游商品要求 ..................................................................... 6 11 服务质量要求 ..................................................................... 7 12 评定与监督 ....................................................................... 8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贵州省旅游购物场所等级评定申请书 ............................... 10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旅游购物场所质量等级评定 ....................................... 14 I DB52/T 1161—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贵州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贵州省标准化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建平、付瑜、王晓、禹小阳、马静、徐红英、张飞、折小荣、孙元飞。 II DB52/T 1161—2016 贵州省旅游购物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购物场所(简称购物场所)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区位交通要求、硬件设施 要求、安全要求、卫生要求、环境要求、旅游商品要求、服务质量要求、评定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旅游购物或从事旅游商品购物经营管理的各类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 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2 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T 1721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T 19004.2 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 第 2 部分:服务指南(idtISO 9004.2:1991)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旅游商品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购买的、具有一定特色的实物性商品。 3.2 旅游购物场所 专门为旅游者购物提供服务的场所,包括综合性旅游购物商场、特色旅游购物场所和旅游商品专 卖店。 4 基本要求 4.1 4.1.1 4.1.2 设施 硬件设施齐备,游客感知舒适,并建有无障碍通道。 购物设施齐全,具备相应的休息设施。 1 DB52/T 1161—2016 4.1.3 4.1.4 4.1.5 4.1.6 4.2 交通设施完善,便捷高效。 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环境配套设施完善。 建有网络管理及商务软件系统。 安全 4.2.1 4.2.2 4.2.3 4.2.4 4.2.5 4.3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配备必要的、充足的、有效的各项安全设施,确保购物场所的正常经营。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督制度、操作规程,并确保严格执行。 确保游客购物时的商品安全、质量安全及人身安全。 电梯等安全配套设施及工具应建立完整的维修、保养、更新制度,有专人、专职负责。 卫生 4.3.1 4.3.2 4.3.3 4.4 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卫生法规。 应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和措施,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购物场所的环境卫生应符合相关规定。 服务 4.4.1 4.4.2 4.4.3 4.5 树立游客至上,优质服务的宗旨。 实行规范、标准化管理和服务。 建立服务质量监督保证体系,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考核。 特色 4.5.1 4.5.2 4.5.3 4.6 购物场所销售的旅游商品应保质保量,购物场所结构安排、商品布置有特色。 购物场所的员工风貌应健康,并能反映当地的特色形象。 购物场所的经营、服务与管理有良好的特色形象。 规模 4.6.1 4.6.2 4.6.3 4.7 2 购物场所应具有 500 m 以上的面积,为游客提供购物、休闲及娱乐的空间。 购物场所应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当地特色商品数量占 50%以上。 购物场所应具有相应数量的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15 人以上。 效益 购物场所应直接吸纳当地的人员就业,按规纳税,最高年纳税额在8万元以上,具有相应的社会效 益。 5 区位交通要求 5.1 区位 购物场所应处于主要旅游景区或游客集中处。 2 DB52/T 1161—2016 5.2 交通设施 5.2.1 5.2.2 5.2.3 5.2.4 5.2.5 6 购物场所的交通可进入性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 购物场所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每天均有公交或专线车直达。 购物场所的外部交通状况良好,道路等级要与景区景点档次相匹配。 购物场所内部通道舒适、畅通清洁。 购物场所的内外部交通标志规范、醒目、美观。 硬件设施要求 6.1 建筑与装修 6.1.1 6.1.2 6.1.3 6.1.4 6.2 购物场所应有民族或建筑文化特点,其建筑形式、体量、色彩与周围景观及其氛围相协调。 购物场所应有适当的绿化面积,应为总占地面积的 10%以上。 购物场所处于三层及以上,可配备手扶电梯或垂直电梯。 购物场所内应配备有空调及换气装置。 布局与功能 6.2.1 6.2.2 6.2.3 6.2.4 6.3 购物场所内应有明确的功能分区,且布局合理。 购物场所内应有充足的活动空间,商品分类陈列,游客挑选自由方便。 购物场所内应有明确的引导和介绍标识、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购物场所内应设置自动售货结算系统,电子信息显示屏。 问询接待 6.3.1 6.3.2 6.3.3 6.3.4 6.3.5 6.3.6 6.4 应有明显的标志标识。 应设有问询、团队接待和接受游客投诉的柜台,并有专人值班。 应建立有效的、固定的登记统计制度。 应提供专门的宣传材料、内容介绍。 应提供导游导购人员及讲解等相关服务。 应有信息告示牌和及时的商品信息公示。 餐饮服务 购物场所的餐厅、饮食服务点的布局、档次应与购物场所的整体环境相协调。 6.5 6.5.1 6.5.2 6.6 6.6.1 6.6.2 6.6.3 6.6.4 6.6.5 医疗急救 应建立紧急救援机制、突发事件处理及应急机制。 应建立公共卫生预警制度和传染病公示制度。 公用卫生间 每一楼层应均分设男、女公用卫生间,其数量、分布应与游客容量相适应。 卫生间男、女厕位各 5 个以上。 卫生间的标志要明显,室内卫生设施齐备,通水良好、光线明亮。 应设有残疾人专用卫生通道与卫生设施及母婴室。 卫生间配齐洗手液、厕纸架、卫生纸、擦手纸或烘干器、垃圾筒等。 3 DB52/T 1161—2016 6.6.6 6.7 6.7.1 6.7.2 6.7.3 6.8 6.8.1 6.8.2 6.8.3 6.8.4 6.8.5 6.8.6 6.8.7 6.9 卫生间管理良好、清洁卫生,无污物、无异味,卫生条件应符合 GB/T 17217 的要求。 通讯设施 购物场所的移动通信信号与收听效果应畅通良好。 购物场所应设置移动电话充电设施。 购物场所应设置公用 WIFI,提供游客免费使用。 停车场 停车场应设置在购物场所附近,距离应不大于 300 m,标志明显。 停车场面积、规模与旅游接待规模相适应,配备的专用停车场面积应在 300 ㎡以上。 停车场应配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停车场地面应平整坚实,划有车位标志。 停车场布局设计合理、排水通畅,设有消防通道。 停车场应设置出入管理系统。 停车场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疏导、车辆停靠整齐有序。 垃圾桶(箱) 6.9.1 购物场所内应设置足够的垃圾桶(箱),并可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有毒有害分别存放,标识 清晰。 6.9.2 垃圾桶(箱)的数量、布局应适当及合理。 6.9.3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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