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标准《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规范》 编制说明 一、目的意义 自 1983 年山东省创办全国第一所老年大学,老年教育从无到有,已然走过 了 34 年发展历程。时至今日,我国已有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和学校 6 万多所,在 校学员 700 多万人,如果加上参加远程老年教育学习的 200 多万人,老年教育的 规模在 1000 万人左右。作为改革开放大潮中涌现的新生事物,老年教育为我国 在人口快速老龄化社会背景下经济、社会的飞跃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也 给学术界及实践领域提出许多亟待探寻的研究课题。 党中央及政府曾多次下发有关老年教育的文件,2000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 布《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文中在第四部分“发展老年服务业”中提出老 年教育“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物质文化生活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满足老年人的 精神文化需求,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文中虽然没有将老年教育单独列项, 但明确了两点,第一,老年教育在性质上属于老年服务业;第二,老年教育使命 在于为老年人提供他们在物质文化生活中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2010 年,《国 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将老年教育列在继续教育条 目下,指出“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教育活动,……是终 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重视老年教育”,第一次明确指出老年教 育属于终身教育体系中的继续教育范畴。2011 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 规划》把“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从老年服务业中拿出来单独列项,突出强调老 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性,并强调“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探索老年教育新 模式,丰富教学内容。加大对老年大学(学校)建设的财政投入,积极支持社会 力量参与发展老年教育,扩大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办学规模”。2012 年全国老龄 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提高老年 人社会适应能力和生命健康品质”。2015 年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 “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 系”,再次明确老年教育的性质归属。2016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老年教育 发展规划(2016-2020 年)》中提出“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以提高老年 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为目的”,“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 品质、促进社会和谐”。2017 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 老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指出,“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拓展老年教育发展路 径,加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促进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 “到 2020 年,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 新格局”。除此之外,还有《关于推进老年精神关爱工作的指导意见》 (苏老龄办 〔2012〕18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意见》 (苏老龄办〔2013〕27 号)等。这一系列文件凸显了国家对老年教育的高度重视,以及老年教育的重要 性。 经过 34 年的发展,我国老年教育无论在办学理念、教学规模、教育影响力, 还是有教学质量、课程设置、教育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辉煌成就。然 而,面对人口老龄化程度加速前行的挑战以及老年教育初期“摸着石头过河”的 状况,提高老年教育规范性问题已然浮出水面,成为我们必须解决的一大问题。 老年教育规范研制的目的在于科学规范老年大学的教育行为,提升老年教育发展 1 的能力、提高老年教育质量,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高品质的教育活动,满足老年 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自我成长和健康生活的内在需求,从而 使人口老龄化转化为社会发展的机遇,甚至是助推力。 二、任务来源 本标准由金陵老年大学、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和南京老乐心智健康中 心提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关于下达 2017 年度第 1 批江苏省地方标 准项目计划的通知》(苏质监标发〔2017〕59 号)批准立项。 三、编制过程 本标准研制过程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 在这个阶段我们完成了两项工作: 其一:确定工作方案。2017 年 6 月召开“江苏省老年教育服务规范”研制工 作启动会议,会上讨论确定了项目工作方案,包括项目研究构架和进度安排两大 项内容,明确项目研制由四个部分构成,即文献研究、调查研究、标准编撰、征 求意见、送审评估。完成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其二:组建项目团队。成立了两个项目团队,一是专家团队。该团队由金陵 老年大学、江苏省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老年学学会、南京市老年学学会、 南京师范大学和南京心贴心老年人服务中心等单位的领导与专家组成,其工作职 责为“以其精深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专业保障。包括研 究方案的审定、项目实施过程的考查、项目成果的评估”。二是工作团队。该团 队由金陵老年大学(科研处)、南京邮电大学、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和南 京市老年大学协会等单位专家组成,其工作职责为“以严谨认真地研究态度,高 质量地完成项目申报所承诺的研究任务,圆满达成研究目标。包括项目前期研究、 项目调研、项目成果撰制,以及项目组织工作”。 第二阶段:前期研究: 前期研究包括两项工作: 第一,文献研究。通过“中国知网”搜索到自 2014-2017 年发表的 45 篇有 关老年教育的研究论文和 27 篇有关老年教育标准的研究文献,分析发现,关于 老年教育研究,中外学者的视角主要集中在 8 个方面:(1)生活教育说。老年 教育不仅包括一般成人教育所指向的技能教育和职业教育,还包括也“更应当是 生活教育”,即“不仅帮助人们发展自己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帮助唤醒、培植、 启发、引导人类生活”。(2)赋权增能说。老年教育是一种“以老年人为主体, 旨在满足其教育需求,保障其受教育权利,增强其生存发展能力,推进其社会参 与和全面发展,并最终实现老年人与家庭、社区和社会和谐发展的为老服务活 动”。(3)满足需求说。老年教育是以满足老年人求知、进取、康乐、有为的 需求为教育目的的教育,老年人的需求主要有爱和归属、自我实现、参与社会、 创造性、信仰等。(4)社会参与说,老年教育的社会责任在于通过提供让老年 人原有的知识技能得到保持的条件以及新的知识与技能的获得,使其既能够“按 照自己的需要、愿望和能力参与社会”,又能够“按照社会发展的需求,在经济、 社会、文化和政治生活中充分发挥其技能、经验和智慧”,成为社会财富的创造 者和社会发展的推动者。(5)再社会化说。老年教育是一种促进老龄群体再社 会化的教育活动,其作用在于帮助每一位老年人发现生命的意义、寻找内心平、 促其自我接纳和完善。(6)发展智慧说。老年教育是帮助老年人发展智慧的教 2 育,其功能在于帮助老年人“深刻理解存在的基本现实”,并在其指导下“做出 最好的可能选择”。(7)老年服务说。老年大学是为老年人服务的教育,其宗 旨和目的就在于满足老年人的需要。(8)快乐休闲说。 关于老年教育标准研究,文献显示,我国目前在教育领域的标准只有一部即 《早期教育服务规范》,关于老年教育的专项文件有 2016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除此之外,在查找到的 27 篇文献中,大 多数是对国外教育标准的介绍。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学者“国家教育标准体系的发 展与完善”一文(2014 年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立项课题),文中阐述了教育标 准的内涵和功能、标准体系构成要素,并着力分析了我国目前在教育标准方面存 在的主要问题,如“四不”现象,即不规范、不健全、不平衡和不系统以及软件 类标准薄弱等。该文认为,教育标准的研制势在必行。 以上两项前期研究,其中之一即“国内外老年教育定位研究概述及分析”和 “关于老年教育定位研究的概述与分析”分别在《老龄科学研究》和《金陵老年 大学学报文萃》两份刊物上发表。 第二,调查研究。2017 年 6 月-7 月,按分层随机抽样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 选取 14 家老年大学展开调查。调查采用问卷法和现场观察法,在前期文献研究 的基础上自行编制“江苏省老年大学建设现状调查”问卷,辅之以个别谈访和座 谈。与此同时,对老年大学的校舍、教室、卫生间、楼道、安全设施、以及诸如 饮水设备等辅助办学情况进行现场考察。调查对象有老年大学常务副校长、分管 副校长、教务处主任、综合处主任、后勤处主任、科研处处长、任课教师等。调 查发现,14 所老年大学目前有在校生 80,299 人,教室 357 间,校舍使用有“独 享”和“共享”两种模式。其中 6 所老年大学在民政部门单独注册,8 所没有单 独注册,其性质既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又不是市委或政府某个部门的下属 单位,在这个问题上,一些办学者表示自己对学校的性质也不是很清楚。校舍来 源均为政府或所在单位免费提供,免费使用,无一租用或自建。办学经费完全来 自于政府财政或学校拨款,没有任何其他支撑自我生存的经济来源。存在的主要 问题:(1)校舍缺少针对老年人反映慢、动作慢等特点做特别设计和改造。尤 其是卫生间、饮水间、地面、门槛、楼梯等易发事故区域。(2)多人共用教学 设备缺少必要的卫生管理。(3)教师管理松散,缺少必要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 德及素养培训。(4)风险管理薄弱,大部分学校缺少完整的应急措施。(5)在 涉及到教学对象的一些基本问题上缺少讨论,其中最突出的是高龄老年人的学习 权利以及公共财政下的办学原则。 2017 年 8 月,完成调查数据统计分析,形成调查报告,并提交金陵老年大学 相关领导和部门听取意见,最终修改完稿。 第三阶段:标准研制: 2017 年 9 月:标准撰写。工作团队在前期文献研究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 过反复讨论,初步确定标准架构和内容要素,撰写标准文本初稿。文本包括总体 要求、机构要求、教师管理、场所要求、教学器材和资料、标识要求、特殊设备、 紧急疏散、消防安全、应急救护、投诉处理和评价与改进。 2017 年 10 月:听取意见。召开第一次意见征求会议,听取各方面对“老年 教育服务规范”初稿的意见。参会人员有老年教育领域及高等教育领域的领导与 专家、从事老年服务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专家,分别来自金陵老年大学、南京老年 大学协会、江宁老年大学、溧水老年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 省老年学学会、南京市老年学学会、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南京心贴心老 3 年人服务中心等单位。参会者对标准初稿的框架结构、要素组成、定义表述等问 题从科学性、严谨性、操作性三个方面进行了研讨,提出了许多很有价值的意见。 2017 年 11 月:修改一稿。就第一次意见征求会议参会者提出的意见与江苏 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专家进行认真讨论,在认真思考接纳“意见”及深入学习 “标准”规范的基础上,修改初稿,形成二稿。在这一稿
DB32-T 3452—2018 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规范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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