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40 B 64 备案号:60770-2018 吉 DB22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22/T 837—2018 代替 DB22/T 837—1995 防护林设计技术规程 Design of shelter forest technical regulations 2018 - 07 - 30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8 - 30 实施 发 布 DB22/ T 837—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22/T 837-1995《防护林设计技术标准》。本标准与DB22/T 837-1995 相比,除编辑 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修订了风沙危害区农田防护林设计技术要求(见 5.1.1,1995 年版的 2.1); ——修订了一般风害区农田防护林设计技术要求(见 5.1.2,1995 年版的 2.2); ——修订了路、渠结合林带设计技术要求(见 5.1.3,1995 年版的 2.3); ——增加了护村林设计技术要求(见 5.1.4); ——删除了牧场防护林设计技术要求(见 1995 年版的 3); ——修订了流动沙地防护林设计技术要求(见 5.2.1,1995 年版的 4.1); ——修订了固定沙地防护林设计技术要求(见 5.2.2,1995 年版的 4.2); ——删除了一般防沙林带、生物沙障设计技术要求(见 1995 年版的 4.3,4.6); ——修订了半固定沙地防护林设计技术要求(见 5.2.3,1995 年版的 4.4); ——修订了防沙护路林带设计技术要求(见 5.2.4,1995 年版的 4.5); ——增加了水源涵养林设计技术要求(见 5.3.1); ——修订了分水岭防护林设计技术要求(见 5.3.2,1995 年版的 5.1); ——删除了水流调节林、梯田埂造林设计技术要求(见 1995 年版的 5.2,5.3); ——修订了坡面防蚀林设计技术要求(见 5.3.3,1995 年版的 5.4); ——修订了水库防护林设计技术要求(见 5.3.4,1995 年版的 5.5); ——增加了护岸林设计技术要求(见 5.3.5); ——修订了树种选择并独立成章(见 6,1995 年版的 2.4,4.7,5.6); ——增加了防护林营建(见 7)。 本标准由吉林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双辽市玻璃山林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宏刚、徐建华、刘莉、董秀凯、宫向东、李兴东、高方连、梁启、王树伟、 于晓辉、姚晨光、孙佰波、闫泰辰、韩国生。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DB22/T 837-1995。 I DB22/ T 837—2018 防护林设计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护林设计的类型、技术要求、树种选择和防护林营建。 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林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田防护林 farmland protection forest 以保护农田减免自然灾害,改善自然环境,保障农业生产条件而营造的林带或林网。 3.2 路渠相结合林带 land and canal in combination with forest belt 与路、渠相结合,走向相一致,而营造的防护林带。 3.3 护村林 guard village forest 围绕农区村边空地及荒地、荒滩,在改善村镇生态条件、绿化美化环境的前提下营造的片林或围村 林带。 3.4 防风固沙林 windbreak and sand-fixation forest 以降低风速、防止或减缓风蚀、固定沙地,以及保护耕地、果园、经济作物、村屯、牧场免受风沙 侵袭为主要目的的林分。 3.5 流动沙地 shifting sandy land 植被盖度小于10%,风沙活动强烈,地表沙物质流动性强的沙地。 3.6 固定沙地 fixed sandy land 植被盖度大于30%,地面具有明显结皮,风沙活动较弱,地表沙物质基本不流动的沙地。 3.7 半固定沙地 semi-fixed sandy land 植被盖度介于10%-30%,地面常有薄层结皮,风沙活动比较强烈,局部沙物质流动的沙地。 1 DB22/ T 837—2018 3.8 防沙护路林 sand protection forest 以保护公路、铁路免受风沙侵害为主要目的的林分。 3.9 水土保持林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forest 以减缓地表径流、减少冲刷、防止水土流失、保持和恢复土地肥力为主要目的的林分。 3.10 分水岭防护林 watershed protection forest 在裸露山脊两侧营造的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林分。 3.11 坡面防蚀林 slope anti-corrosion forest 在水蚀坡面或侵蚀沟两侧营造的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林分。 3.12 水库防护林 reservoir protection forest 水库周边,淹没线以上营造的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林分。 3.13 护岸林 protective belt forest 以防止河岸、湖岸冲刷崩塌、固定河床为主要目的的林分。 3.14 疏透结构 hydrophobic through structure 行数较少,带幅较窄,由乔木、亚乔木和灌木构成的具有复层林冠的林带,透光度 0.3〜0.4,透 风系数 0.3〜0.5。 3.15 透风结构 drafty structure 行数少,林带窄,由乔木构成的具有单层林冠的林带,透光度 0.4〜0.6,透风系数大于0.5。 4 防护林类型 4.1 农田防护林 包括风沙危害区农田防护林、一般风害区农田防护林、路渠相结合林带和护村林。 4.2 防风固沙林 包括流动沙地防护林、固定沙地防护林、半固定沙地防护林和防沙护路林带。 4.3 水土保持林 包括水源涵养林、分水岭防护林、坡面防蚀林、水库防护林和护岸林。 5 技术要求 5.1 5.1.1 农田防护林 风沙危害区农田防护林 2 DB22/ T 837—2018 5.1.1.1 林带走向 主带应与主害风方向垂直,最大偏角不大于45°。副带一般要垂直主带。 5.1.1.2 林带宽度 主带 14 m〜33 m,副带 8 m〜12 m 。 5.1.1.3 林带间距 主带250 m〜400 m,副带400 m〜500 m。 5.1.1.4 林带结构 乔木和灌木构成的疏透结构复层林带,透光度0.3〜0.4,透风系数0.3〜0.5。 5.1.1.5 林带配置 5.1.1.5.1 5.1.1.5.2 5.1.1.5.3 5.1.1.5.4 5.1.1.6 边沟 5.1.1.6.1 5.1.1.6.2 5.1.2 主带 5 行〜10 行,株行距 2 m×2 m、2 m × 3 m、3 m × 4 m。 副带 3 行〜5 行,株行距 2 m×2 m、2 m×3 m。 栽植点为“品”字形配置,行数越多株行距越大。 林带两侧各配置 1 行灌木,株行距 1 m×1 m。 沙土 距边行 2 m,深 1.1 m,上口 1.2 m。 壤土 距边行 1.5 m,深 1.1 m,上口 1 m。 一般风害区农田防护林 5.1.2.1 林带走向 与5.1.1.1相同。为方便耕作,主带应尽量与垄向一致。 5.1.2.2 林带宽度 主带 12 m〜16 m,副带 8 m〜12 m。 5.1.2.3 林带间距 主带 400 m〜500 m,副带 500 m〜800 m。 5.1.2.4 林带结构 乔木构成的透风结构单层林带,透光度 0.4〜0.6,透风系数大于 0.5。 5.1.2.5 林带配置 5.1.2.5.1 5.1.2.5.2 5.1.2.6 主带 5 行〜7 行,副带 3 行〜5 行,株行距 2 m×2 m、2 m×3 m。 栽植点为“品”字形配置。 边沟 同 5.1.1.6。 5.1.3 5.1.3.1 路、渠结合林带 林带走向 3 DB22/ T 837—2018 沿河、渠走向设置。 5.1.3.2 林带宽度 带宽 12 m〜20 m。 5.1.3.3 林带结构 疏透或通风结构。 5.1.3.4 林带配置 5.1.3.4.1 5.1.3.4.2 5.1.3.4.3 5.1.4 路、渠每侧栽植 2 行〜4 行,株行距 1.5 m×2 m、2 m×2 m、2 m×3 m。 栽植点为“品”字形排列。 每侧配置灌木 1 行,株行距 1 m×1 m。 护村林 村屯周边空地、荒地和荒滩营造护村林,围村林带宽度 30 m〜50 m,株行距 2 m×2 m〜2 m×3 m, 片林株行距 3 m×3 m〜4 m×4 m。 5.2 防风固沙林 5.2.1 5.2.1.1 流动沙地防护林 林带走向 沿迎风面设置林带,最大角度不超过45°。 5.2.1.2 林带宽度 带宽 50 m 以上。 5.2.1.3 林带配置 5.2.1.3.1 林带一侧或两侧向内依次为灌木、亚乔木、乔木。 5.2.1.3.2 灌木单侧 5 行〜7 行,双侧各 2 行〜4 行;亚乔木单侧 5 行〜8 行, 双侧各 3 行〜5 行;乔 木 8 行〜12 行。 5.2.1.3.3 株行距灌木为 0.5 m×1 m〜1 m×2 m, 亚乔木为 1.5 m×2 m〜2 m×2 m,乔木为 2 m×2 m〜3 m×4 m。 5.2.2 5.2.2.1 固定沙地防护林 林带走向 主带垂直于主害风方向,最大偏角不超过45°,副带与主带垂直。 5.2.2.2 林带宽度 主带 30 m〜50 m,副带 20 m〜40 m。 5.2.2.3 林带间距 主带间距为树高的 5 倍〜15 倍,副带间距为树高的 10 倍〜15 倍。 5.2.2.4 林带配置 迎风面的第一条主林带为乔木、亚乔木、灌木混交林带,其它主、副林带可采用针阔乔木与亚乔木 混交方式,树木株行距配置同 5.2.1.3。 4 DB22/ T 837—2018 5.2.3 半固定沙地防护林 带宽 15 m〜30 m,乔灌带状混交,紧密结构,林带配置同 5.2.1.3。 5.2.4 防沙护路林带 5.2.4.1 林带宽度 道路两侧林带宽度 30
DB22-T 837-2018 防护林设计技术规程 吉林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8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8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23 01:57:37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