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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20.20 A 00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2889—2018 母婴护理员服务质量规范 Maternal and infant nursing staff service quality specification 2018 - 12 - 13 发布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 - 12 - 31 实施 发 布 DB13/T 2889—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唐山市宏强爱心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好月嫂家庭服 务有限公司、唐山市巾帼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保定市婴宝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涿州爱乐康家庭服务有 限公司、易县恒德职业培训学校、保定市天栩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张家口国馨家庭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饶洪强、龚月芳、谢学芹、陈帖、鞠绍强、徐磊、梁立争、赵永洁、王敬梅、 陈海永、薛玉鹏、国小平。 I DB13/T 2889—2018 母婴护理员服务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母婴护理员的术语和定义、基本条件、服务对象、服务规范及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母婴护理员的服务质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12 质量管理 顾客满意 组织处理投诉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母婴护理员 Maternal and infant nursing staff 主要从事孕妇、产妇、新生儿专业护理工作的专业服务人员。 4 基本条件 4.1 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 4.2 应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女性,年龄在 18 至 55 周岁。 4.3 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熟悉母婴护理服务程序和规范要求。 4.4 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 4.5 恪守职业道德,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观察敏锐,操作灵活。 5 服务对象 母婴护理服务对象主要有:孕妇、产妇、新生儿。 6 服务规范 6.1 等级划分 母婴护理员共分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 6.2 初级母婴护理员 1 DB13/T 2889—2018 6.2.1 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6.2.2 具有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 6.2.3 孕妇护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a) b) c) 按孕妇保健要求,指导孕妇的活动与休息; 做好孕期乳房护理、个人卫生,避免不良因素的影响 做好分娩前的物品准备。 6.2.4 产妇护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a) b) c) d) e) 合理安排产妇的饮食起居; 指导产妇护理乳房; 正确指导母乳喂养; 观察产妇生命体征变化和恶露的排泄; 制作月子餐,协助产妇练习产褥保健操。 6.2.5 新生儿护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a) b) c) d) e) f) 熟练包裹新生儿及正确抱新生儿的方法; 掌握喂哺、配奶、洗澡、穿脱衣服、换洗尿布等日常护理技能; 清洗、消毒奶具及新生儿物品; 为新生儿抚触、测体温、掌握黄疸期及脐带护理方法; 观察大小便,便后清洁臀部; 配合新生儿免疫接种生活保健。 6.3 中级母婴护理员 6.3.1 应具备初级母婴护理员基本条件与服务规范的要求。 6.3.2 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且有一年以上母婴护理工作经验。 6.3.3 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 6.3.4 孕妇护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a) b) c) d) e) 了解孕妇的生理、心理变化,帮助孕妇顺利度过孕期; 能根据孕期营养需求为孕妇制作主、副食; 协助孕妇观察胎儿在宫内的胎动状况; 帮助孕妇进行分娩准备; 发现孕妇的异常情况,能采取相应措施。 6.3.5 产妇护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a) b) c) d) e) 2 熟知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措施; 产妇在乳汁分泌不足、乳房过度充盈、乳房胀痛等情况下给予指导或建议就医; 陪伴产妇适时下床活动,促进排尿; 对有侧切伤口的产妇,做常规清洁; 会制作产褥期营养餐。 DB13/T 2889—2018 6.3.6 新生儿护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a) b) c) d) e) f) g) 方法。 会选择适合新生儿的母乳化奶粉,根据新生儿成长阶段的不同食量配置奶粉; 掌握新生儿生理特点,分析溢奶原因,掌握溢奶处理方法; 记录新生儿身长、体重、大小便等生长发育数据; 能用两种以上方法对新生儿用具进行消毒; 能护理低体重儿及巨大儿; 能与新生儿在抚触、做被动操时进行视听训练及情景交流; 掌握新生儿疫苗接种顺序,观察接种后反应,掌握疫苗接种后的护理及接种异常反应的应对 6.4 高级母婴护理员 6.4.1 应具备中级母婴护理员基本条件及服务规范要求。 6.4.2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且具有三年以上母婴护理工作经验。 6.4.3 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 6.4.4 孕妇护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a) 了解女性生殖系统、妊娠及胎儿发育常识; b) 根据孕妇的心理反应,指导孕妇做好初为人母的心理准备; c) 协助并指导孕妇进行科学胎教; d) 指导孕期平衡膳食; e) 孕期保健操; f) 分娩期护理; g) 了解孕期常见病知识及生命体征特点规律。 6.4.5 产妇护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a) b) c) d) e) f) g) h) 产褥期护理; 护理剖宫产产妇,能及时提醒和指导下地活动,以利产后恢复; 根据产妇乳汁分泌情况,合理饮食搭配,制定营养食谱,做好产褥期不同阶段的调理、不同 体质产妇的饮食调理; 熟练掌握平乳、内陷乳房等的按摩技巧,促进乳汁分泌; 观察产妇情绪变化,给予心理支持及疏导; 对异常情况的产妇(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能进行针对性护理; 产后抑郁症的护理; 产后恢复及产后调养(子宫恢复、产后体形恢复)。 6.4.6 新生儿护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a) b) c) d) e) 对新生儿眼、耳、鼻做到日常清洁,发现异常分泌物会给予正确处理; 掌握喂药方法; 分析新生儿啼哭原因,给予安慰解决; 分析影响新生儿睡眠、觉醒质量的原因,给予合理妥善改进; 实施早教,适时对新生儿进行认知、感官训练; 3 DB13/T 2889—2018 f) 掌握新生儿常见病的护理及预防,避免新生儿意外伤害; g) 掌握医前紧急处理的一般方法; h) 能够书面完成新生儿成长记录; i) 了解新生儿肠道发育结构,掌握乳头异常喂养及喂养过敏的处理方法; j) 了解新生儿生理反射,掌握新生儿非疾病的多种异常情况; k) 了解早产儿发育特点及出院后注意事项,掌握早产儿急救方法,掌握唇腭裂、先心病儿及其 他先天异常儿的护理与喂养方法。 7 评价与改进 7.1 质量评价 7.1.1 应通过有效的渠道和方式收集客户的反馈意见,及时了解母婴护理员的服务情况,从而改进服 务质量,提高母婴护理服务水平 7.1.2 评价信息获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b) c) 客户填写; 电话回访; 网络评价。 7.1.3 服务结束后,根据评价信息获得评价结果。 7.2 跟踪回访 7.2.1 应根据档案中记录的各项内容对母婴护理员进行服务跟踪,及时进行回访。 7.2.2 可采取电话、书面、面谈、用户监控等多种形式进行跟踪,并做好记录。 7.2.3 回访时间在签约服务后 3 日内进行。以后根据客户要求或母婴护理员的服务情况进行定期或不 定期的回访。 7.3 投诉处理 服务质量投诉处理程序应参照GB/T 19012的相关要求。 7.4 持续改进 定期调查了解客户满意度信息,通过测量客户满意度,以发现客户的潜在需求,分析与竞争对手 的差距,制定改进措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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