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 B 05 备案号:60782-2018 吉 林 DB22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1072—2018 代替 DB22/T 1072-2011 绿色食品 甘草生产技术规程 Greenfood-Production regulation for glycyrrhiza uralensis 2018 - 07 - 30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8 - 30 实施 发 布 DB22/T 1072—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22/T 1072-2011《绿色甘草生产技术规程》。与DB22/T 1072-2011相比,除编辑性修 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修改了“范围”部分内容; ——删除了4条“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8条“规范性引用文件”; ——删除了“三铲三趟”术语和定义;增加了“种子硬实”术语与定义; ——修改了“产地环境”部分内容; ——在“种子”项下,删除了“种子形态”、“种子运输”条款;修改了“种子质量”、“种子采 收”、“种子贮藏”部分内容;“种子处理”部分调整到“繁殖”项下,并进行了修改; ——在“种苗”项下,修改了“种苗质量”和“种苗采收”部分内容; ——修改了“选地整地”章标题及内容; ——在“繁殖”章节,增加了“种子处理”部分;删除了 “根茎繁殖”和“分株繁殖”部分;整 合了“直播”和“育苗移栽”中“播种”内容,修改了播种方法及播种量;修改了移栽方法; ——在“田间管理”章节,删除了“摘蕾”条款;修改了“间苗定苗”、“中耕除草”、“灌溉及 排涝”、“施肥”部分内容; ——修改了“病虫鼠害”部分内容; ——修改了“采收加工”章标题及内容; ——将章“包装、运输和储藏”分为“包装、标志”和“储藏、运输”2章,并修改了部分内容; ——增加了“生产记录与档案管理”一章; ——增加了附录 A。 本标准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吉林省参茸办公室、吉林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靖、于营、崔丽丽、陈晓林、逄世峰、朴向民、任跃英。 本标准代替了DB22/T 1072-2011。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22/T 1072-2005; ——DB22/T 1072-2011。 I DB22/T 1072—2018 绿色食品 甘草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甘草(Glycyrrhiza uralensis Fisch.)生产的产地环境、种子种苗、选地 与整地、繁殖、田间管理、病虫鼠害防治、采收与加工、包装、标志、贮藏、运输、记录与档案等生产 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甘草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569 农业植物调运检验规程 GB/T 19618 甘草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611 农作物种子定量包装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 901 绿色食品 香辛料及其制品 NY/T 1056 绿色食品 储藏运输准则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种子硬实 seed hardness 甘草种皮不透水而不能吸胀发芽并保持原来大小状态的现象。 4 产地环境 环境质量应符合 NY/T 391 的要求。气候条件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日照时数 2880 h 为宜; b) 年降水量 400 mm 为宜; c) 年平均温度为 4 ℃~8 ℃,极端低温为 -43 ℃,≥10 ℃ 积温为 2500 ℃ 以上;以 3000 ℃~3800 ℃ 为最适宜;无霜期为 145 d 以上; d) 空气相对湿度 30%。 1 DB22/T 1072—2018 5 种子、种苗 5.1 种子 5.1.1 种子质量 千粒重 ≥9%,净度 ≥92%,发芽率 ≥80%,含水量 ≤11%。 5.1.2 种子采收 直播甘草第 4 年采种,移栽的可提前一年采种。9 月荚果成熟时,选择生长势强、品种特征明显 的健壮植株采种,用风选法或水浸法除去虫蛀粒、瘪粒和残粒,过筛、分选,入库。 5.1.3 种子贮藏 种子含水量降至 11% 以下时,应按 NY/T 611 进行包装,在干燥、通风、避光仓库中贮藏。 5.2 种苗 5.2.1 种苗质量 要求条直,无分叉、破损、烂根、病害,芽孢完整,根长 ≥25 cm,根上部直径 ≥0.4 cm。 5.2.2 种苗采收 一般于秋末春初进行。5 月中、下旬育苗,可当年起收;7 月至土壤封冻前播种,翌年秋季起收, 随起随栽。 5.2.3 种苗贮藏 不能按时移栽时,按等级假植。假植沟宽 30 cm,深 40 cm;种苗倾斜 80°摆放,间隔 1 cm,覆 土 2 cm~3 cm。过冬贮藏时用土盖严。 5.2.4 种苗运输 运输过程中,防止种苗干燥、热伤、冻害及越冬芽损坏。跨生产区域调运,应按照 GB 15569 的规 定执行。 6 选地与整地 6.1 选地 以灰钙土、粟钙土等钙质类土壤为好。选择土层深厚、排水良好、地下水位低的砂质壤土,土壤 pH 7.2~8.5 为宜。 6.2 整地 宜秋季翻地,春季翻地则应保墒。深翻土壤不低于 50 cm,每公顷施入施腐熟农家肥 30000 kg~ 40000 kg、磷酸二铵 500 kg~700 kg,耙细、整平,使土壤与基肥充分混合,做成平畦。 7 繁殖 2 DB22/T 1072—2018 7.1 种子处理 7.1.1 机械处理法 将种子按大小分成 2 级~3 级进行碾磨,以划破种皮、种子不碎为度。 7.1.2 温水浸泡法 用 60 ℃温水浸种子 4 h~6 h 后,捞出、沥干。 7.1.3 硫酸处理法 每千克种子用 80% 硫酸 20 mL~30 mL 搅拌均匀,经 4 h~7 h 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晒干待播。 7.2 播种 7.2.1 播种时间 4 月~10 月均可播种。墒情好的地方宜春播,春季干旱的地方宜伏播。 7.2.2 播种方法 7.2.2.1 直播 采用条播,沟深 2 cm~5 cm ,行距 30 cm 左右,覆土 1.5 cm~3 cm,镇压,播种量 10 kg/667 2 m。 7.2.2.2 育苗 可条播或撒播: 2 a) 条播:行距 10 cm~12 cm,播深为 2 cm~3 cm,覆土 1.5 cm~3 cm,播种量 6 kg/667 m ~ 2 8 kg/667 m 。 2 2 b) 撒播:播深为 2 cm~3 cm,覆土 1.5 cm~3 cm,播种量 8 kg/667 m ~10 kg/667 m , 7.2.3 移栽 7.2.3.1 时间 在育苗圃培育 1 年后出圃移栽,移栽于秋末春初进行。 7.2.3.2 移栽方法 按行距 40 cm~50 cm,深 25 cm~30 cm 开沟,将种苗根头朝上平栽或 30°斜栽,株距 15 cm, 覆土 5 cm~6 cm。 8 8.1 田间管理 间苗定苗 直播当年,苗长出 2 片~3 片真叶、苗高 3 cm~5 cm 时,按株距 6 cm~7 cm 进行第一次间苗, 拔除弱苗、病苗、变异苗,留取壮苗、大苗;当苗长出 5 片真叶时,按 15 cm 进行定苗。育苗当年, 苗长出 2 片~3 片真叶、苗高 3 cm~5 cm 时,疏去过密的苗、弱苗即可。 3 DB22/T 1072—2018 8.2 中耕除草 苗出齐后及时中耕、除草。 8.3 灌溉及排涝 视土壤墒情和降雨情况进行灌溉和排涝。 8.4 施肥 8.4.1 施肥原则 应符合 NY/T 394 要求。 8.4.2 8.4.2.1 施肥方法 基肥 结合整地进行,基肥施用方法见 6.2。 8.4.2.2 追肥 秋末甘草地上部枯萎后,每公顷施入 30000 kg 腐熟的农家肥覆盖畦面。 9 病虫鼠害防治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原则。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为主,优先采用生物防治措施,合理使 用化学农药,农药使用应符合 NY/T 393 和 NY/T 1276 要求,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 10 采收与加工 10.1 采收 10.1.1 采收时间 直播田 3 年~4 年收获,移栽田 2 年~3 年收获,秋季茎叶枯萎后采收。 10.1.2 采收方法 顺着根系生长的方向采挖,挖出后抖净泥土。 10.2 初加工 将挖取的甘草根去掉泥土(严禁用水洗),去除根头,按主根、侧根、支叉分别剪下,分级晾干。 食用甘草应符合 NY/T 901 要求,药用甘草应符合 GB/T 19618 要求。 11 包装、标志 产品应按 GB/T 19618 分等,包装应符合 NY/T 658 的要求,获证产品应在包装上按绿色食品要求 使用标志。 4 DB22/T 1072—2018 12 贮藏、运输 应符合 NY/T 1056 的要求。 13 记录与档案 应对整个生产过程中进行详细记录,记录格式见附录 A;原始记录材料应及时归档,并至少保存三 年。 5 DB22/T 1072—2018 A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生产记录表 农事记录表见表A.1。 表A.1 作物名称 农事记录表 来源地及 品种名称 种植面积 单位 日期 地块 农事活动 操作员签名 肥料使用情况表见表A.2。 表A.2 作物 肥料名称 肥料使用情况表 有效成分(%) 氮 磷 钾 施用方法 施用量 (kg/亩) 施用时间 施用人 地块 注1:相关标准见《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NY/T 394); 注2:该表可根据不同产品名称依次填写。 农药记录表格式见表A.3。 表A.3 作物名称 农药名称 农药登记证号 剂型规格 农药使用情况表 防治对象 使用方法 注1:相关标准见《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NY/T 393); 注2:若有间作或套作作物,请同时填写其病虫草害农药防治情况; 注3:该表可根据不同产品名称依次填写。 6 使用量 使用时间 使用地块 使用人 DB22/T 1072—2018 加工记录表见表A.4。 表A.4 日期 加工产品 加工量 加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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