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106 A 00 DB 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836—2018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建设项目联 合审批-核准类 Tianjin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matter operation procedures Joint project approval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ratifying 2018 - 11 - 07 发布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 - 12 - 01 实施 发 布 DB12/T 836—2018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项目核准及用地许可阶段 ............................................................ 1 5 项目工程规划许可阶段 .............................................................. 2 6 项目开工许可阶段 .................................................................. 3 I DB12/T 836—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城乡建 设委员会、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规划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委员会、天津市环境保护 局、天津市水务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宏伟、吴爱民、吕卓、朱彤、冯斌、滕人瑶、封振栋、缑琳、刘向辉、田禹、 史鹏、姜文洁。 II DB12/T 836—2018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核准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核准许可操作的术语和定义、项目核准及用地许可阶段、项目工 程规划许可阶段、项目开工许可阶段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市级、区级联合审批许可操作,也是行政审批部门在“天津市投资项目在线审 批监管平台”上操作的依据。亦可对行政相对人办理提供指导。 本标准应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公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2/T 629-2016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DB12/T 629-20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承诺时限 commitment time 行政审批部门对外承诺办理某事项的最长时间,实际办理的时间都是在承诺办理时限以内或等于承 诺办理时限(不包括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和公示所需时间)。 4 项目核准及用地许可阶段 4.1 市级由市发改委、市建委会同规划行政审批部门牵头;区级由各区审批局牵头,本阶段承诺审批 时限 9 个工作日。 4.2 建设单位办理项目核准前应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已批准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可不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4.3 建设单位持项目核准报告和现势地形图等相关申请材料到联合审批窗口进入审批程序。 4.4 建设单位携带备齐的申请材料,到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综合窗口统一进件,综合窗口启动联合审批 第一阶段并计时,发改、工信委、建委、规划等部门或区审批局统一受理、联合审查。 4.4.1 项目核准及用地许可应办理事项见表 1。 表1 项目核准及用地许可应办理事项 办理方式 办理事项 承诺时限 市级办理部门 区级办理部门 1 DB12/T 836—2018 单独办理 企业投资核准或外商 投资项目核准 工程建设项目 报建备案 并行办理 (2 个工作日) 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核发 建设用地批准书 核发 7 个工作日 市发改委 即办件 市建委 2 个工作日 市规划局 1 个工作日 (不包含上报政府批 市国土房管局 准时间) 区审批局 区建委 区审批局 区规划局 区审批局 滨海新区规国局 区国土分局 4.4.2 以下事项由建设单位按照“一口进件,并行办理,一口出件”的方式办理,不计入本阶段时限: 4.4.2.1 建设单位开工前应办理事项 a)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许可、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b)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许可; c)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注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 500 万千瓦时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以及 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 进行节能审查。建设单位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申请报告中对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 能效水平进行分析。 注2:依法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在环境保护部专 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网址:60.30.64.236/REG)备案。 4.4.2.2 涉及到时需办理事项 a)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许可; b) 取水许可; c) 排污口的设置或扩大许可; d) 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许可。 4.5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综合窗口推动牵头部门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完成办理,并发放项目核准、用地规 划许可证、用地批准书、工程报建备案表等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同步开展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工作。 5 项目工程规划许可阶段 5.1 由市、区规划局或区审批局牵头,本阶段承诺审批时限 14 个工作日。 5.2 建设单位持相关图纸及报告文件等相关申请材料到联合审批综合窗口进入审批程序。 5.3 建设单位携带备齐的申请材料,到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综合窗口统一进件,综合窗口启动联合审批 第二阶段并计时,规划部门或区审批局统一受理、联合踏勘、技术交底,提出书面指导性意见(参加单 位:规划、人防、消防、建委(供热、燃气)、国土、交通运输、安全、气象、市容、水务(供水、排 水)、电网、通信、区审批局等部门)。 5.3.1 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应审批事项见表 2。 表2 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应审批事项 办理方式 办理事项 承诺时限 市级办理部门 区级办理部门 单独办理 修建性详细规划 4 个工作日 市规划局 区规划局 2 DB12/T 836—2018 许可 区审批局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许 并行办理 可 (5 个工作日) 地名命名、更名 许可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 并行办理 空地下室许可 (5 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核发 涉及到时需办理 建设工程消防 不计入本阶段时限 设计审核 4 个工作日 市规划局 5 个工作日 5 个工作日 市人防办 5 个工作日 市规划局 1个工作日 市公安局消防局 区规划局 区审批局 区审批局 区规划局 区审批局 区公安局消防支队 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手续的,建设单位应在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7个 工作日进行备案。 5.3.2 以下事项由建设单位按照“一口进件,并行办理,一口出件”的方式办理,不计入本阶段时限。 5.3.2.1 涉及到时应办理的事项: a)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b) 用水计划指标许可--临时用水; c)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许可。 5.4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综合窗口推动牵头部门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完成办理,并发放修建性详细规划、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人防、地名、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同步办理消防、超限高层建筑 工程抗震设防许可、用水计划指标等审批。 6 项目开工许可阶段 6.1 由市建委或区审批局牵头,本阶段承诺审批时限为 2 或 11 个工作日。 6.2 建设单位持施工图审查文件及相关招投标手续到联合审批综合窗口进入审批程序。 6.2.1 施工图审查文件包括: a) 建设工程,需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审图; b) 公路工程,需提供公路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审批书,由市交通运输委办理。 6.2.2 建设项目招标: a) 编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文件; b) 完成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招标、中标工作。及进行及合同备案。 6.3 建设单位携带备齐的申请材料,到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综合窗口统一进件,综合窗口启动联合审批 第三阶段并计时,建委、交通运输委、水务局或区审批局统一受理、联合审查。 6.3.1 项目开工许可应办理事项见表 3。 表3 项目开工许可应办理事项 办理方式 办理事项 承诺时限 市级办理部门 区级办理部门 单独或并行办理 质量监督登记 1 个工作日 市建委 区建委 (2 或 11 个工作日) 安全施工备案 10 个工作日 市交通运输委 区交通局 3 DB12/T 836—2018 市水务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 可 1 个工作日 市建委 1 个工作日 市交通运输委 —— 区审批局 区交通局 区审批局 6.4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综合窗口推动牵头部门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完成办理,发放施工许可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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