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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 N 50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2782—2018 超低排放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监测 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2018 - 07 - 16 发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8 - 16 实施 发 布 DB13/T 2782—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汇众翔环保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张家口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单位共同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尔斌、刘坤、唐渝、杜志海、杨熠庆、徐保平。 I DB13/T 2782—2018 超低排放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监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超低排放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系统组成 及功能、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超低排放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监测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793.1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1606 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GB/T 13306 标牌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JJG 846 粉尘浓度测量仪 JJG 968 烟气分析仪 JJF 1362 烟气分析仪型式评价大纲 JJF 1452 电接风向风速仪型式评价大纲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 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颗粒物和(或)气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所需要的全部设备,简称CEMS。 3.2 响应时间 response time 响应时间指从CEMS系统采样探头通入标准气体时刻起,到分析仪示值达到标准气体标称值90%的时 刻止,中间的时间间隔。包括管线传输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 3.3 零点漂移 zero drift 1 DB13/T 2782—2018 在仪器未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CEMS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通入零点气体,仪器的读数 与零点气体初始测量值之间的偏差相对于满量程的百分比。 3.4 量程漂移 span drift 在仪器未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CEMS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通入量程校准气体,仪器的 读数与量程气体初始测量值之间的偏差相对于满量程的百分比。 3.5 相对准确度 relative accuracy 采用参比方法与CEMS同步测量烟气中气态污染物浓度,取同时间区间且相同状态的测量结果组成 若干数据对,数据对之差的平均值的绝对值与置信系数的绝对值之和与参比方法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之 比。 3.6 二氧化氮转换效率 nitrogen dioxide conversion efficiency NO2转换为NO的效率。 4 系统组成及功能 4.1 系统组成 本系统由烟气分析仪、颗粒物检测仪、流速计、温度计、压力计、湿度仪和上位机及数据采集传 输软件等组成。 4.2 系统功能 该系统可应用于超低排放要求下的燃煤锅炉、燃气锅炉、工业窑炉等排放烟气进行连续监测,监 测指标为SO2、NOX、CO、O2、颗粒物、流速、压力、温度、湿度等参数,并将这些参数进行数据计算的 结果通过上位机记录、存储,并通过传输设备传输到环境监控平台。 5 技术要求 5.1 外观和结构要求 5.1.1 系统外表面应平整光洁、无划痕、凹陷等缺陷。 5.1.2 系统外表面进行防腐蚀处理,其涂装与着色不易脱落。 5.1.3 系统标牌应符合 GB/T 13306 标牌的规定。 5.1.4 系统与不间断电源的接口和插头、座间的连接应方便,插接应可靠、牢固,无松动。 5.1.5 系统处于工作状态指示灯应易于识别。 5.2 系统功能要求 2 DB13/T 2782—2018 5.2.1 系统应实现测量烟气中颗粒物浓度及气态污染物浓度(SO2、NOX、CO 等)、烟气参数(烟气 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含氧量等),同时计算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速率和排放量,显示(支 持打印)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相关管理部门。 5.2.2 对于氮氧化物监测单元 NO2 可以直接测量也可以通过转化炉转化为 NO 后一并测量,但不允许 只监测 NO,再转换为氮氧化物。氮氧化物转换效率不低于 95%。 5.3 性能要求 5.3.1 技术要求见表 1。 表1 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检测 零点漂移 量程漂移 (24h) (24h) ≤10% ±2%F.S ±2%F.S — — 不超过 5% ≤2% ±2%F.S ±2%F.S ≤200s — ±2.5% 不超过 5% ≤2% ±2%F.S ±2%F.S ≤200s — 0~25% ±2.5% 不超过 5% ≤2% ±2%F.S ±2%F.S ≤200s — CO 浓度 0~100 ㎎/m³ ±2.5% 不超过 5% ≤2% ±2%F.S ±2%F.S ≤200s — 温度 0~300℃ ±3℃ — — — — — — 流速 2~40m/s ± (0.5m/s+0.05v) — — — — — — 项目 稳定性 测量范围 示值误差 0.2~20 ㎎/m³ ±10% 不超过 5% SO2 浓度 0~100 ㎎/m³ ±2.5% NOX 浓度 0~100 ㎎/m³ O2 浓度 颗粒物 浓度 (1h 内) 重复性 相对准 响应时间 确度 ≤5.0 时绝 对误差不 超 湿度 0~40vol% — — — — — — 过 ± 1.5%;>5% 时相对误 差不超过 ±25% 5.3.2 大流量 烟气分析仪的最大流量不小于1L/min。 5.3.3 二氧化氮转换率 二氧化氮转换率不低于95%。 5.3.4 安全性能 满足GB 4793.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3 DB13/T 2782—2018 5.3.5 环境适应性要求 满足GB/T 11606分析仪器环境试验要求。 6 检验方法 6.1 检验条件 在未特别规定条件下试验应在下列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 a) 环境温度:10℃~35℃; b) 环境湿度:≤85%RH; c) 电源电压:AC220 V,允许偏差±3%。 6.2 检验设备 6.2.1 标准气体:浓度为 99.999%的 N2。 6.2.2 标准气体:已知浓度的标准气体(SO2、NO、NO2、CO、O2),约为满量程的 20%~30%、50%~60%、 80%~100%的标准气体,使用国家计量部门批准的国家一、二级标准气体,其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 1%(k=2) 6.2.3 钢瓶减压器:压力表精度 2.5 级。 6.2.4 电子秒表:分辨率 0.1s。 6.2.5 流量计:流量>1L/min。 6.2.6 低浓度粉尘发生器:可发生 0 mg/m³~50mg/m³的颗粒物;浓度发生范围为 0 mg/m³~50mg/m³; 使用的粉尘为干燥煤尘、滑石粉单分散相聚苯乙烯粒子或其他适宜的粉尘粒子;测试段中参考粉尘仪 采样口和受检测量仪采样口两个采样点三次相同测量平均值的偏差应不大于 5%,中心点稳定性(连续 相同测量 6 次)实验标准偏差应不大于 5%。 6.2.7 风洞:控制流速 0.3 m/s~40m/s,流场均匀性≤2%,流场稳定性≤1%(1min)。 6.2.8 天平:分度值为 0.1mg。 6.2.9 接地电阻测试仪:分辨率 0.01Ω 。 6.2.10 耐压测试仪:输出电压(0~5)kV。 6.2.11 泄漏电流测试仪:漏电流(0~20)mA,最小测量值≥0.5mA。 6.2.12 绝缘电阻表:500V,10 级。 6.2.13 调压器:输出(0~250)V。 6.2.14 便携式烟尘(气)分析仪(示值误差:±5%,重复性:≤2%,温度示值误差:±3℃)。 6.2.15 便携式湿度仪(体积百分比 a:≤5% 绝对误差±1.5%;b.> 5%时相对误差 ±20%)。 6.3 外观和结构检验 采用目视法和手动操作法进行,满足5.1要求。 4 DB13/T 2782—2018 6.4 示值误差 烟气分析仪示值误差(SO2、NO、CO、O2)按照JJF 1362烟气分析仪型式评价大纲进行;颗粒物浓 度按照JJG 846粉尘浓度测量仪检定规程进行;温度示值误差按照HJ 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 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进行;流速示值误差按照JJF 1452电接风向风速仪型 式评价大纲进行。 6.5 重复性 烟气分析仪重复性(SO2、NO、CO、O2)按照JJF 1362烟气分析仪型式评价大纲进行;颗粒物浓度 重复性按照JJG 846粉尘浓度测量仪检定规程进行。 6.6 响应时间 按照HJ 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进行。 6.7 稳定性 烟气分析仪稳定性(SO2、NO、CO、O2)按照JJF 1362烟气分析仪型式评价大纲进行。 6.8 零点漂移 按照HJ 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进行。 6.9 量程漂移 按照HJ 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进行。 6.10 流速示值误差 流速示值误差按照JJF 1452电接风向风速仪型式评价大纲进行。 6.11 湿度相对准确度 按照HJ 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进行。 6.12 最大流量 将流量计与气态污染物连续监测系统的气路串联,查看最大流量是否满足要求。 6.13 二氧化氮转换率 按照HJ 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进行。 6.14 安全性能 按照GB 4793.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对系统进行接地 电阻、介电强度、泄漏电流、绝缘电阻测试。 6.15 环境适应性试验 按照GB/T 11606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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